與動物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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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謝悦漢(不平則鳴) 究竟人命值錢,還是野猪命值錢,此種題目都值得大家操心爭論不休嗎

日前有一位被野猪咬傷小腿輔謷,要送院治理,然後漁農處出動捕獵人員上山捉獲咬人的野猪,予以人道毀滅,按常理說這本來是一宗小事,但却受一些愛護自然及動物團體抗議,認為處理手法不當,然後漁農處處長要上電台解釋一大輪,他指出很多人上山時,帶了些食物餵猪,做成野猪不斷繁殖,最後甚至縰容野猪在街上横行霸道去取食物,才會弄至咬傷人。

鄉郊基金主席、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表示,山頭野豬太多,對人類及樹木等生態造成災難性影響。他提到輔警被野豬咬傷事件,認為餵飼野豬的市民亦應負部份責任,令野豬不斷闖入市區,危及市民性命。他又說,麻醉下人道毀滅野豬「可能係最舒服死」,強調人類有權自衛。

林超英在電台節目表示,山頭多野豬,對人類及樹木等生態造成災難性影響,罪魁禍首是屢勸不改餵飼野豬的市民,令野豬不斷闖進市區,危及市民性命,他說:「人類有權自衞㗎喎」。

可能外界有所不知,這些愛護自然及動物團體(NGO)對政府有很大影響力,香港回歸以來,港府很多時候要移山填海發展土地起樓,就因遇到這些團體抗議,結果是山不能移,海不能填,樹不能斬,現今則指野猪不能殺,因為不人道。請大家不要以為我在講笑,如果屠殺野猪真是小事,就不會勞煩漁農處處長上電台誠惶誠恐去解釋,和要出動鄉郊基金主席去辯護。

香港就是這樣奇怪的社會,港府高官和這些愛護自然及動物團體許多時候是輕重不分,本末倒置,在大自然中,人亦是其中一種動物,希望他們以同樣愛心去關懷蝸居劏房的住户,孤獨無依長者,多些為他們發聲,及為他們爭取權益,慈悲為懷的心應包括貧苦大眾和長者,否則就是假惺惺作態「虚偽」。

l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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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究竟人命值錢,還是野猪命值錢,此種題目都值得大家操心爭論不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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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近幾年都以共存的方式對待野豬,2016年起,香港每年的野豬傷人數字均為個位數,只是今年升到去11宗。而根據漁護署過去的指引,僅會對於個別高風險的野豬作人道處理。即3年多前,漁護署仍推行聲稱是全球首個地方實行野豬「避孕疫苗」絕育計劃,今年6月仍說措施逐步有成效。

根據《國家保護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野豬佔一席位,同時被視為國內受法律保護的「三保動物」。

翻查資料,
漁護署過去經常向大眾宣傳與野豬共存的方式,及教導市民不要餵飼野豬。於5月份,漁護署還舉行「小野豬大冒險」活動,教授3至12歲的小朋友學習當遇到野豬時應該怎樣應對,更寫上「見到洗乜驚」。2019年2月份,漁護署也有拍宣傳影片,指市民看到野豬時,給予空間牠們、不要餵飼即可。
其中郊野公園護理主任石仲堂於宣傳影片說:其實郊野公園是野豬及其他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正常情況下他們會避開人,而且牠們會躲在草叢當中。其實見到野豬大家應該與其保持距離,不要干擾牠們、更不要餵食,野豬其實自己會離開的了。
參考加拿大以誘捕方式解決野豬數目過多的問題。加拿大自然資源部(Natural Resources Canada)雖然成立了全國專門的「野豬小隊」,設置陷阱和誘餌,但部門指出考慮到該物種的智慧和適應能力,捕殺野豬的成效可能需要一段時間。當局建議居民在野豬數量得以控制之前,盡量將家貓留在室內,放狗時也應繫上繩帶。此外,受影響至深的安大略省明年將圈養野豬列為非法行為。

現時羅馬及其周邊地區約有逾5,000隻野豬生活,這些動物經常出沒在市內的公園,多數躲藏於樹林和灌木叢中。但當地堆積如山的垃圾,吸引牠們走到羅馬的街上,為民眾造成困擾。2019年,羅馬及拉齊奧大區政府批准了一項計劃,於城市內的公園設置籠子捕捉野豬,並建議每年至少撲殺1,000隻豬以控制數量。
不同的方法處理共存、動物權益是否我們應考慮的重點呢?

資料自: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 ... 5707.html
https://www.hk01.com/%E4%B8%96%E7%95%8C ... E5%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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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究竟人命值錢,還是野猪命值錢,此種題目都值得大家操心爭論不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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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孟靜去信促停殺豬行動 區議員陳李佩英殺豬有前科
【動物專訊】漁護署計劃派狩獵隊在今日傍晚於石澳鄉村俱樂部捕殺野豬,以保障數百名極富有的會員打高球不受影響,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今日去信漁護署署長梁肇輝,要求緊急暫狩獵行動,不認同因為人類享樂而捕殺野生動物。 https://www.facebook.com/hkanimalpost/ ... 66594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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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究竟人命值錢,還是野猪命值錢,此種題目都值得大家操心爭論不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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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動物共存 時事評論 信報| by 李道 2021年11月30日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乃大自然定律。及至人類出現,成為地球霸主,這套規則開始改寫,包括出現保育概念,包括近期在港吵得沸沸揚揚的殺豬與保豬爭議。到底,人類在大自然應扮演什麼角色?又應如何與其他動物共存?

不傷可保 若傷必殺

其實,「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定理,並不與保育概念完全矛盾。因為,保育有個大前提,就是人類有能力控制一切,野生動物不再構成威脅。譬如,我們不容許鼠患肆虐,又以害蟲稱呼蝗蟲;當有獅子老虎襲擊人類(特別見諸突發意外或落後部落),即時獵殺亦恐難避免,沒甚空間去奢談保育。如電影所示,一旦恐龍橫行,試問我們又會否如呵護小狗小貓般,去呵護恐龍呢?其實,人們有種希望撫摸動物頭顱的傾向,這既是愛的展現,但也不排除是我們一種馴服、控制、支配牠們的展現,象徵人的「層級」比相關動物高(後者亦感到受保護、有安全感);大人見到小孩會摸摸頭,小孩長大則不欲再被摸頭,背後原因或大同小異。隨着近年保育意識抬頭,相關價值觀的轉變也反映在電影之上:以動物為歹角、為敵人的電影已愈來愈少,好像上個世紀的《大白鯊》便不合時宜,最新一齣「侏羅紀系列」作品還大談放生恐龍,讓恐龍奔向自由云云──但實情是,戲中巧妙避談及呈現恐龍捕食人類的情景。

與動物共存,遵行「牠不傷人,人可保之;牠若傷人,人必殺之」的原則,同一道理也適用於與外星人共存。不禁要問:外星人作為一種「生物」,其生存權利不也應受尊重嗎?可是,若然外星生物的存在對人類構成威脅,人類還是殺之而後快,由昔日的《異形》到今日的英雄電影皆然。近年喪屍片、魔鬼片之所以興起,正因迴避了保育及殺生的命題,可以更好「去人化」──沒有靈魂、沒有思想的殘軀,固然可以盡情大開殺戒,血漿四濺都不足惜,而所謂人鬼殊途、人魔有別,撒旦本是人類敵人,捉鬼殺魔同樣天經地義。

不見「問題」 不解「答案」

今日香港所面對的殺豬及保豬爭議,矛盾癥結其實在於兩點:野豬是否對市民生命安全構成威脅?如是,相關威脅又能否透過其他方法解決?

如前所述,市民對於滅鼠工作沒有懷疑,因為老鼠人人得而誅之,這個印象早已根深柢固;同一道理,現在殺豬必須建立一個前提,就是野豬確確實實對市民構成威脅,惟有關方面的解說並不足夠。

首先,就數據言,漁護署便沒拿出具說服力的資料來,即先確立有個「問題」須要處理,甚而予人一種十分急就章的印象,即發生了警員被豬撞傷事件後,便倉卒推行了殺豬計劃。後來,即使署方交代,近三年年均有十宗野豬傷人個案,也遭人抽秤實質數字不是十宗而是八宗,而此前七年更年均只有一宗,也莫說相關數字始終難以言多。至於署方再指,近年錄得的野豬滋擾宗數超過千宗,比以往的數百宗大大增加,坊間亦對此程度上等而下之的數據置若罔聞。假如事先透過《警訊》之類,鋪排講解、營造野豬如何為患的輿論,到了「問題」深入民心才出招應對,效果相信差天共地。

當大家連對野豬「問題」都不以為然,有關方面且無解釋清楚何以得出殺豬「答案」。其中,殺豬是否唯一方法?是否再無滿足保育要求的上策,不得不在現階段出此格殺下策?署方表示,自2017年已開始將野豬捕捉絕育或避孕,再將其放回或搬遷到遠離民居的地方,並加強教育市民不要餵飼野豬及加強執法打擊非法餵飼,又透過新設計的垃圾箱防止野豬在此覓食等;可惜,上述多管齊下措施的成效並不理想,因此近年的傷人和滋擾宗數才有增無減。

關鍵是,對於不同應對辦法的有效性比較,為何解釋工作只由政府進行,而沒訴諸專家權威呢?似谷針一役,已見專家對提高政策公信力的正面作用,專家甚至要不停講、反覆講、天天講,才可有效說服公眾接受專業意見,否則今日香港的接種率必然更低。當有人對政府信任不足,單憑「官」字兩個口實在不夠,必須動用「專」業人士的四個口才成。值得留意的是,殺豬是經政府取得「野豬管理諮詢小組」內「大部分成員同意」的集體決定,但名單內公開發聲明表態的,第一個跳出來的居然是反對殺豬,至於其餘所有人卻幾近噤若寒蟬,包括沒有解釋為何支持殺豬──畢竟,於此政治氛圍下,誰敢來表態?誰敢來踩界?

其實,專業意見指出,「豬患」這個問題之所以出現,根本原因在於有人長期違法餵豬,一來這令野豬數目大增,二來也把野豬吸引到市區,三來更養成了野豬不怕人的習慣──也就是說,「豬患」份屬一個人為結果。到了「豬患」一發不可收拾,尤其野豬在港沒有天敵,則不得不再次採取人為辦法,由人類充當野豬天敵來回復牠們原來數量,及把牠們送回原本的棲息地。換言之,如果說人為殺豬是破壞生態平衡,人為餵豬才是破壞生態平衡的第一因。這裏必須反思:餵豬究竟是善舉德行,抑或是違反自然的做法?道理高地易站,惟好心亦可能做壞事,好像放生等於殺生的教育工作現已充分,但對餵豬,甚至餵猴子之類的教育則仍大大不足。遺憾的是,政府今次開壞了頭,公關起步焦頭爛額,以後想撥亂反正難免事倍功半,野豬彷彿已成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甚而必須善加照顧的圖騰。

科學、人道、地球村

透過誘殺方法管控動物數量,並非香港獨有政策,有的地方甚而批准民間打獵,打獵亦為當地傳統文化。單計法國,已有超過130萬註冊獵人,幾乎每五人就有一人有牌,打獵並為當地繼足球、釣魚後的第三大「運動」或「興趣」。至於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單論官方記錄,去年已有多達48424隻白尾鹿、20031隻駝鹿、9480隻野生火雞、5688隻黑熊被獵殺。澳洲容許獵殺袋鼠相信眾所周知,所不知的可能是規模究竟有多龐大──當地政府為每年獵殺的袋鼠數目訂下所謂「可持續配額」,而去年涉及數字便接近600萬,2014年的配額更超過800萬之譜(超過香港人口總和),相當於所有袋鼠數量約15%。本港方面,應否效法澳洲訂下科學化、系統化的「配額」機制之類,藉以加強說服公眾有關控制野豬的政策?

以上所引國際資訊,不是說筆者支持打獵、支持殺生,而是客觀公道地說明國際標準,管控動物數量絕非什麼新鮮事物,動輒祭出道德高地亦嫌不切實際。惟毫無疑問,可以不殺的話,誠不應該去殺。諸如殺豬、打獵,以至釣魚、釣墨魚。又或活捉活烚活蝦、活串活燒活蝦等等,試問又何嘗人道?難道不是殘酷對待動物來娛樂人類嗎?素食之難取代葷食,也到底離不開文首提及的人類支配動物原則。即使食肉難免,惟在損牠利己之餘,能否爭取降低損牠程度?人道宰殺自是其一。歐洲早前之鬧二氧化碳荒,所衍生的窘態是屠宰場難再減痛或無痛屠宰,因不使用二氧化碳昏殺俱屬違法。早前,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6)推動減排,減少肉食也是除推動潔淨能源外的一大方法,因畜牧正是一大溫室氣體排放源頭,佔比達到18%、較運輸業還要多;會議期間,逾百國家同意到2030年停止砍伐森林,也有利保育野生動物家園,因較諸血腥的獵殺,棲境喪失才是動物減少的最大元兇。

人類如何與動物共存,是地球村的一大難題。現時普遍有個慣性,就是相關動物愈似人類,我們就愈易產生同理心,反之亦然。例如,我們傾向喜歡可愛如貓狗、富靈性如海豚等動物,多於其他哺乳類動物,又多於其他冷血動物,再多於等而下之的無脊椎動物等等……然而,眾生平等,生物學上的分別又是否可轉化為保育方面的優次?也別論,今次事件還涉入政治因素,因仇警、反政府等而立場先行反對殺豬;野豬管制,絕對是個應該理性、客觀、科學探討的議題,也是一堂不錯的公民教育課,不宜受累黃藍分野而變成陣營之爭。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自私的基因存於所有生物;人類自詡萬物之靈,辦法總比困難多,如何與動物共存只是一個方興未艾的議題──如文首述,電影界之關注保育,大減動物威脅人類的戲碼,也是不逾十年的事。當香港連在街市引入人道屠宰辦法,好像先以電擊暈魚而非直接生劏活剝,早年都因反對過大而擱置了;又或在增加土地供應方面,社會亦難在發展與保育之間找出兩全其美的方案──人類與動物的應有關係,又如何好好找出利人又利牠的「互利共生(Mutualism)」,或至少做到利人不損牠的「片利共生(Commensalism)」的中庸平衡點?野豬一役,只是地球村裏「眾生命運共同體」的其中一個枝節而已。

#李道 #時事評論 - 與動物共存

l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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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前野豬狩獵隊隊長

上週六(12月27日)晚11時的香港北角天后廟道附近,私人住宅傲龍軒的地下大堂門口,一位不速之客的到來,驚動了保安鎖門報警。這位不速之客是體重約60公斤的野豬,右腿受傷一路留下血跡,警察到達後需持盾牌戒備,又有消防員到場支援,雙方對峙超過4個小時。最終它被3發麻醉藥射中後抬走,所幸事件中沒有人員傷亡。

然而就在同一天早些期間,一位68歲的男性外賣員就沒有那麼幸運了。据他報案所稱,夜晚7時許,他正在田灣邨田健樓附近送外賣時,被一頭野豬從身後襲擊,大腿被其咬噬,傷口長達6厘米,涉事野豬隨後逃走。記者趕到現場時,發現旁邊山坡仍有野豬出沒,而在附近的石排灣道,亦有數隻野豬走出馬路。

根據漁護署的統計,今年以來,已經有18宗野豬傷人個案,其中本月有9宗,佔今年整體的一半。公開報道可見,香港的野豬已經坐過地鐵,游過噴水池,闖過停車場,野豬在市區處處出沒,全城人心慌慌。

野豬BB坐地鐵

一時之間,社會上對於恢復野豬狩獵隊的呼聲越來越高。為此,零多多專門採訪了前西貢野豬狩獵隊隊長陳更,這位老隊長和野豬交手多年,熟悉香港的野豬情況,雖然當年解散狩獵隊時受了不少委屈,但他依然堅持要恢復狩獵隊,因為「這事關人命。野豬非常兇殘,攻擊力很強,放任它進入市區太危險了。」

保護動物VS破壞者

在陳更的辦公室有一張野豬的照片,這是他朋友曾經狩獵的一頭野豬。從照片可見,成年野豬體格健壯奔跑速度很快,有非常鋒利的獠牙、咬力很強,陳更解釋道:「野豬發動攻擊的時候,會先把人撞倒,然後再攻擊你,它會低下頭,然後用獠牙從下至上拱起人,那個殺傷力是可以令人開膛破肚的。」

陳更辦公室野豬照片翻拍

「現在社會上討論野豬的問題,很多人忽視了一個重點,就是野豬的本性是破壞性的,它進入市區、接觸人類,對人的安全是構成極大危險的。有教授說人與野豬共存之類的,但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陳更補充道。

這位有十多年經驗的野豬狩獵隊隊長,曾經多次手持獵槍上山,對野豬的習性相當了解。「野豬繁殖率很強,在香港又沒有天敵。如果不人為控制,食物鏈的更新速度跟不上繁殖速度,它們就很容易到市區找食物。」此外,陳更提到:「還有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是豬瘟。我們當時去山上狩獵,野豬的糞便上都沒有烏蠅。這是我們的經驗,説明有傳染病,這是非常嚴重的。」

雖然野豬極其危險,但陳更並不認同「見豬就殺」的做法。根據漁護署2019年的統計,近年狩獵行動約為50至100次,但獵到的野豬大約有40隻左右,平均每次行動獵到的野豬少於一隻。如果單看數據,狩獵效果似乎遠不如漁護署用麻醉槍,然後再人道毀滅。然而在陳更看來,狩獵隊出動,是為了減少野豬進入市區危害人類。當年狩獵隊運作期間,香港野豬出入市區的情況確實是減少的。「它們看到槍會害怕,等於是有個條約,通知它們不能再來了。它們知道都不能去之後,就會回到山上生活了。」
狩獵隊不等於濫殺

香港的野豬狩獵隊歷史,可以追溯到1981年。陳更從2003年開始加入狩獵隊,07年出任西貢狩獵隊隊長。到2017年前後,社會出現不同聲音,認為狩獵隊是濫殺無辜,陳更和隊員都覺得百般委屈,到2019年3月政府宣佈不再續牌,野豬狩獵隊正式成為歷史。

槍械試要求會組裝槍支

「很多人覺得狩獵隊隊員拿牌很容易,其實根本不是這樣。」陳更感嘆,「狩獵隊員要考3次,分別是筆試、槍械試和射擊試,順利的話也要2-3個月,可以說是過五關斬六將。舉個例子,考槍牌打活動靶時,有一個是穿西裝的斯文人,拿著公事包的,一個是鬍鬚邋遢拿槍拿刀的,像恐怖分子,怎麼打呢?」

「當然是一個都不能打啊,因為我們的牌只能打野豬嘛。」

等到通過3場考試,狩獵隊的成員會獲警方頒發的狩獵隊牌,凴牌去買槍買子彈。用什麽槍、買幾顆子彈,甚至子彈用在哪裏了,都要寫報告登記在案。當時隊員每年要去考一次槍牌,不合格的人3個月後有補考機會,考不過就沒有資格。

根據警方要求,當時的狩獵隊要接到市民投訴才可以行動。行動前也要提交詳細行動報告,確認出動人員和槍支,在規定的1公里範圍内,才可以射擊。由於接到投訴的野豬一般是晚上出沒,他們經常是貓在那裏守一夜,如果那幾天野豬沒有回來這個範圍,就不能開槍。

狩獵隊要在接到漁護署與警方order後才能行動

獵豬問題不應政治化

後來社會上出現反對聲音,主要理由就是「濫殺無辜、不保護動物」。「但這不是事實,他們所謂的仁慈帶了政治色彩」,因為政府支持我們獵豬,他們就找幕僚來攻擊我們狩獵隊」。陳更說,「我常和隊員說,我們盡量打成年公豬,他們的殺傷力強。不要打母豬,萬一它們肚子裏有豬BB。有的時候我們也會放空槍,野豬聽到槍聲就跑回去山裏了。但這時候反對的人又說我們浪費子彈,什麽話都讓他們說了。」

輔警遭野豬襲擊

本月初一名輔警在北角執勤時,被一隻約100公斤重的野豬襲擊,至少撞跌3次及狂噬7次,傷口深可見骨,至今已進行2次手術,並須留醫再等待植皮手術。漁農自然護理署隨後宣佈將於每月定期5次行動捕捉在市區出沒的野豬並人道毀滅。此舉又引發不同聲音,民主黨南區團隊就質疑政府是因為警員受傷才突改政策,有偏頗之嫌。更有甚者,認為是警方向漁護署施壓。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表示,相關輿論「企圖煽動仇警」。他希望大家反思:「如果隻野豬有機會去傷及你的家裏人,你是否希望警方到場去保護你呢?」

香港需要狩獵義工隊

當年的狩獵隊員,全部由陳更推薦通過考試後成為正式成員,大家都是義工,考牌、買槍買子彈、出去狩獵都是自費,每人一年也是過萬元的開支。團隊中既有退休警察,也有醫生、律師、大老闆,大家除了狩獵之外,還可以為團隊提供專業幫助,這樣狩獵隊就不會有經濟等各方面問題,才可以持續做下去。

狩獵隊往年照片

陳更表示:「我們的隊員是一條心想為社會服務,想用我們的知識、智慧和時間支援政府。不管政府願不願意動用錢來組織我們狩獵隊,只要需要我們,我們這些人都願意做。」

資料自 https://mp.weixin.qq.com/s/lzMnpXSYuiJhEaiaiSaf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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