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劏房籠屋 有心就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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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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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劏房籠屋 有心就有辦法

文章 Brian Lam »

2021.07.21 https://www.dotdotnews.com/s/202107/21/ ... 9a235.html 文/林勁放

7月16日,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研討會上提及「將告別劏房及籠屋」。這個目標十分宏大,需要辦法解決問題,更重要是有心。

劏房及籠屋問題困擾香港超過100年,上世紀五十至六十年代情況最為嚴重,不少香港長者在年輕時都曾有居住劏房或籠屋的經驗,即時後來香港經濟蓬勃發展,但劏房問題仍然存在。據2021年3月《劏房租務管制工作小組報告》估計,現在香港有約3萬個單位被劏為超過10萬間劏房,有226340人居住。超過80%劏房在50年樓齡的住宅中。劏房住戶每月收入的中位數為15000元,遠低於全港中位數33000元。約12平米劏房的租金中位數是4800元,相比之下,30平米的市區公屋租金只需2810元。

然而,多年來香港官員對於劏房的態度卻出奇的不在意。數十年來政府官員以「市場有需求」、「積極不干預」等藉口,任由劏房問題延續。現在政府搞「租務管制」,表面上是保障租客的租金上調,實際上是保護業主,不會全面取締劏房。劏房問題的存在,除了有需求,更是利潤高。市區舊樓樓價較低,易入市;劏房一開三,增租金收入。一減一增,回報率竟比一般買樓收租高。

劏房問題不但影響貧民,更影響市區重建的進度。劏房主要集中在舊樓,而市區重建正是收舊樓重建。舊樓業主劏房收租,以租金養戰,拖長收樓談判,不利舊區重建。以往更有政客和傳媒,以「租客被趕,無家可歸」罵政府收樓重建。

全面解決劏房問題要多管齊下。除了立法取締劏房外,也要政策配合,安置劏房居民和安撫劏房業主,貫徹「樓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的精神。具體建議如下:

1. 立法全面取締劏房。

2. 設立臨時安置區,在閒置官地、廢置學校等,興建組合屋,安置劏房居民。

3. 政府可與酒店合作,用三年租約,以酒店房安置劏房租戶。此辦法可同時幫助受疫情打擊的酒店業。

4. 在兩至三年內幫助劏房居民住上公屋。

5. 改革市區重建局,大規模收購舊樓,一半以上的重建項目為公屋,安置劏房居民;部分土地興建私樓,作為補貼舊樓重建項目。

6. 強制驗樓收樓。現時有強制驗樓計劃。若發現樓宇結構有問題,政府可以公眾安全理由強制收樓,兩年內完成收樓。如此可加快市區重建進度。

7. 增加業主立案法團的功能。在80%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業主立案法團可代表所有業主進行整棟舊樓重建的談判工作,統一樓宇各單位的收購價。

8. 發行「市區重建債券」,政府包底,鼓勵受重建項目影響的業主購買,並吸納市場資本,作為「買樓收租」的替代品。債券籌得資金將支持市區重建局進行市區重建項目及公屋興建。長遠減少市場資本進入私樓市場推高樓價。

9. 如舊區收樓時無法聯絡到原業主,收購後的賠償金額將自動撥入「市區重建債券」,權益歸原業主或其遺產繼承人。此法將可避免因無法聯絡原業主收樓而阻礙舊區重建進度。

Ko Chi 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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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解決劏房籠屋 有心就有辦法

文章 Ko Chi Kit »

我很大程度上不同意立法全面取締劏房。

作為一個住在劏房中的人,劏房是我唯一能負擔的選擇。而且地理位置於市區方便上班上學。雖然空間較小,但劏房的確有其地位。因此,公屋不能全面發輝劏房的功能。

lu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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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解決劏房籠屋 有心就有辦法

文章 lucent »

我有一個朋友都反對完全取消劏房的制度!
就他的理解,
相當部分劏房戶并非居住問題而是交通問題。他們無法上下班而又居住在遙遠的地方,因此會在巿區另租一處安頓,午休也可。安排遙遠的公屋或居屋無法解決他們的問題。有些更是居住在父母家。無論安排了公屋或居屋對他們說都係多一份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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