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室求解 | 馮檢基:房屋問題最難的不是找解決辦法 在於問責官員「不改變思維行不通」

版主: admin1

回覆文章
admin
Site Admin
文章: 513
註冊時間: 2020-07-10, 20:00
點讚了: 32 次
被點讚了: 9 次

屈室求解 | 馮檢基:房屋問題最難的不是找解決辦法 在於問責官員「不改變思維行不通」

文章 admin »

屈室求解 | 馮檢基:房屋問題最難的不是找解決辦法 在於問責官員「不改變思維行不通」(上下集足本)於https://www.dotdotnews.com/s/202110/03/ ... 17fc.html 點播 2021.10.03

「房屋問題為何一直存在?社會討論、議會討論那麼多,政府看不到嗎?最難的不是解決辦法,在於官。」馮檢基之言,解決之道,官不做就難,官做就容易。「最難就是如何改變官的意志、官的觀念。」
「八萬五」建屋計劃擱置是公屋供應變化分水嶺
對於公屋輪候時間增加,馮檢基認為這和董建華做特首時提出的「八萬五」建屋計劃被擱置有關。香港回歸祖國初期,董建華在首份施政報告提出「八萬五」建屋計劃,目標是十年興建85萬個住宅單位,讓全港七成家庭可以自置居所,輪候租住公屋平均時間縮短至三年。在董建華積極推動落實下,計劃一度順利開展,2000年過後,首批「八萬五」計劃單位面市,為市場帶來七萬個公屋、居屋單位。然而,由於種種原因,令「八萬五」建屋計劃擱置。自2003年後,投入市場的公屋、居屋單位幾乎腰斬,最近十餘年每年平均公屋單位只有約一萬五千個。供不應求,輪候時間自然逐年上升。

為何公屋供應數量大變?馮檢基認為,第一個原因是後面幾屆政府未能做到長遠房策要求的公私營房屋供應比例「六比四」,即新建房屋分配為六成公屋、四成私樓。翻查近年私樓興建數字和公屋興建數字,兩者比例遠未達標,甚至私樓多餘公屋。儘管本屆政府曾提出將「六比四」調整至「七比三」,然而馮檢基引用團結香港基金一份有關房屋土地研究報告中數據指出,未來五年,私樓與公屋比例預計仍維持一比一。「六四比無人能落實到,這是一個問題。」

無專責部門 問責官員積極性不如預期
第二個原因,則是當年董建華成立了一個專門的土地小組,讓和土地有關的問責官員部門組成一個負責覓地的跨部門組織,董建華要求他們每個月匯報覓地情況,「這是逼公務員做事。」然而這個小組在下一位特首任內取消,之後覓地建屋由不同部門分管,問責官員積極性與此前完全不同。「下屬看上司的,上司都不管了還做什麼。」

除了上述問題,馮檢基另外提到,政府延續多年的「積極不幹預」市場政策應該調整,在建設高利潤豪宅和低利潤安居房時,地產商會自主選擇哪一種,答案顯而易見,因此政府應該積極干預,對涉及民生的市場活動,有計劃地介入、管起來。
「中央說2049年告別劏房,我們財爺說努力2049年不要劏房,我聽完好氣又好笑。」馮檢基說,「不是讓你2049年去做成,而是2049年不能再做不成!」馮檢基明言,雖然本屆政府任期只有幾個月,但仍希望目前政府各部門官員「在其位謀其政」,在尚有權、有心、有能力結局房屋問題時拿出時間表,從落實「七比三」開始一步步做到位。

將政府資助房屋與私人市場分割 剎「居者炒其屋」

同時,政府興建的房屋,可以考慮不再和市場掛鉤,以後新建的居屋,不能在自由市場買賣,「可以住,可以由政府以成本價便宜賣給你,但你不能轉售,以此來遏制炒房。」馮檢基說。將政府資助房屋與私人市場分割這一方法,或能較好避免「居者有其屋計劃」淪為「居者炒其屋」,令更多港人安心置業、樂業。
「取締劏房一定要有時間表,有時間表顯示政府有規劃、有目的,以及有行動做到這件事。」馮檢基認為,不能用「不可以一次過解決」當藉口,任由劏房野蠻生長,最終讓更多家庭住在不人道的地方。空間狹小、逼仄,不利於孩子成長,劏房童等不起。「這些情況我們知道,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如果政府不知道要打屁股,如果知道了不作為更要打!」
馮檢基認為,當下需要快而準地建造臨時住所。以過渡性房屋項目為例,政府公布的目標數字和實際每年推出數字落差較大,仍需要較長等候時間。在這一情況下,應靈活調整,維持水電煤、環境衛生乾淨、管理好,甚至提供一定的社工服務就相當不錯,讓多一些人快點入住,擺脫劏房環境。而不是「慢工出細活」,把臨時過渡房屋當「永久房屋」來興建。

多管道齊下快速改建臨時住所 改善劏房戶居住環境

如何快速找到合適的臨時地方改建,安頓輪候公屋三年以上的人入住,馮檢基提出多個方法,首先是重建舊公屋,在開始搬遷到拆除重建的空置期內作為臨時住所。第二是市區重建房屋,同樣在空置期可作為臨時住所。

第三是私人發展商的空置單位,可由政府租用作為臨時住所。馮檢基提到,「深水埗耀東街現在有一塊區域做過渡性房屋,但這之前它空了十七年。所以政府應該和地產商商量好,政府用便宜價格租空置地,充分利用這些空間。」同理,政府可租私樓、唐樓等,特別是一直丟空無人租的,可通過合理規劃、修繕作臨時住所。

回覆文章

回到「香港土地房屋再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