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土地供應以解決置業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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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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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土地供應以解決置業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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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讀完書,找到工作,敬業樂業、力求上進。另方面,求伴侶以至成家立室,正常不過。

但居住問題往往傷透腦筋。不禁要問,為何如此?! 香港不是一向說經濟發展很好嗎?事實上,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不論公營或私營房屋,供應都比較多。雖然難說「充足」,但建造業盡了很大力量,政府和地產商亦都努力不懈。由於始終有供求關係,而香港崇尚自由經濟,故此房價一直不算低,一般人都很費勁才能置業。入住出租公屋亦要等候相當長的的一段時間。而「居者有其屋」計劃運行多年,擔當一個重要角色,圓了很多人的置業夢。

香港回歸後本來董建華特首有建屋大計(很多人應該還記得的「八萬五單位」計劃)。可惜遇上金融風暴,之前的樓價狂升(合理地)經歷了大跌。有些既得利益者趁機要求政府採取保住樓價的措施。跟著,2003 每又來了「沙士」疫症。於是各項政策限制樓房、土地供應政策,不斷出台,最終引致樓價作V 形反彈並持續上升,令一般人都難以負擔。

更令人費解的,就是全面停止「居者有其屋」政策。而建屋地的供應,跌至極低水平。

香港沒有地嗎?不是!!

目前用作居住的土地只佔全港土地7%,連同工商、交通、政府用途、康樂、一切一切都只是24%。

與此同時,郊野公園土地佔全港土地40%。其中有重大保育價值者當然有,但生態價值其實十分有限者亦不少。

我跟不少有關的環保人士談過(那些講道理的;不講道理的當然「冇得傾」)。他們並非死命反對;而是說應該先科學評估郊野公園的生態環境和價值, 然後重新界定郊野公園範圍。評估當然亦不是要全面性一次做完(否則十年八載做不完)。

即是說:不是要修改郊野公園法例,而是修訂郊野公園的具體地理範圍。重檢郊野公園的覆蓋面當然可減可加。不過目前佔全港面積多至40%,肯定可以減一些。假若稍減為37-38%,則居住地可由7%增至9-10 %,對解決住屋問題很大幫助。 這個例子中,增加的具體面積約20-30平方公里。(而全港面積為1100 平方公里。)

前些時(「土地大辯論」)説香港有1250公頃土地的急切需要!! 1250 公頃是多少? (1 平方公里是100 公頃。) 只是12.50 平方公里, 即全港面積的1.1 %左右!!

很有限度的縮減郊野公園面積,便可滿足那「急切需要」, 甚至有餘!!很多市民(特別是住劏房者、住房條件極擠者)都很期待快點解決住屋問題。填海相當有昂貴而費時,有需要的話我不反對,但明明有更佳方法,為何不優先予以考慮?- - 反對者(郊野公園「完全不可動」)其實沒甚理據!

其實一向都有提及「郊野公園邊陲」,都是一片兩片小土地而已,但反對聲音已不少!

很多市民誤以為把郊野公園地拿去建屋,就等於把郊外的山中小徑取消。再無地去散步!再無得去「行山」!這是嚴重的誤解(或是有些人懷着某些目的去誤導)。

有人說,有不少「棕地」, 但這些土地其實大都已作了各式各樣的經濟用途(如貨櫃場、大型車輛修理等等), 雖則業權、管理大有改善/改變的需要。但把其改為建屋地,要便尋覓替代土地,以滿足那些功能的需求;所以並非增加土地供應的有效方法。

「通識教育」科就是很少把這些重要的「問題」/ 知識 讓青少年人知道(之後,再長大了也不知道)!

那些其實是他們最切身的事情。下面再給一些數據大家看看。

香港總面積(平方公里):
1968年- 1044 平方公里

1977年-1052
1997年-1096
2017年-1108

50 年來填海
(60 年代起計):
64 平方公里(6400 公頃)

「睡覺中」的土地 ( 郊野公園地)
近450 平方公里

「明日大嶼」看來是在屈服於某些「環保界」人士成功力保「郊野公園地」完全不動的情況下,無辦法之中的辦法。不過,在一些合適的地點填一些海,肯定仍是要考慮的。

目前最佳辦法, 是一眾需要置業或改善居住環境的人士,同心協力大力推動 “re-zoning” : 把一部份(其實說的是相當小部份)郊野公園地「更改規劃」,成為建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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